為進一步幫助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紓困解難,著力穩定經濟增長,日前,揚州市財政局聯合市國資委、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發布《關于減免2022年國有房屋租金操作實施細則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國有房屋出租方要主動與承租方對接,做好租金減免政策的宣傳解釋工作。有條件的可在官方網站設立房租減免專欄,公布房租減免政策、辦理流程、所需材料、辦理部門和聯系方式等,建立租金減免問題來信來訪處理機制,依法合規妥善處理群眾反映問題。對轉租、分租國有房屋的,要采取有效措施將租金減免落實到最終承租人。
據悉,該政策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如國家、省政府出臺同類政策,原則上按“取高不重復”原則執行。
市區范圍內承租國有企業(包括全資、控股和實際控制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國有房屋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
減免對象
如何減免
在市(區)承租國有房屋的,2022年3月-5月租金全免,累計減免3個月租金。
《通知》下發后,如被列為中高風險地區,在3月-5月租金全免基礎上,再順延或從當月起追加減免3個月租金,減免期至2022年12月31日。
我市在市外的國有房屋租金減免按照屬地政策執行。
具體細則
承租方已支付租金的,減免房租經雙方協商一致,優先從合同期內后續未繳納租金中抵扣。
后續未執行合同租金不足以抵扣或承租方要求返還的,由出租單位直接返還。其中:租金未繳財政的,由出租單位直接返還承租方;租金已繳財政的,由出租單位按財政管理相關規定辦理資金退付后,返還承租單位。承租方未支付租金的,由出租單位按合同涵蓋的租期范圍,直接減免相應月份的租金。
審批流程
一、市級行政事業單位有出租房產的,由市級機關各部門、各單位負責組織本部門、本單位所屬行政事業單位落實減免政策,明確責任,及時履行內部決策程序,確保減免政策落實到位。具體操作流程如下:
1.承租方據實提出房租減免申請,申請資料包括申請書、法人代表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租賃合同。
2.出租單位根據實際提出初步意見,填寫《市級行政事業單位房產租金減免審批表》,報主管部門審核。
3.主管部門研究審核后,匯總報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4.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批準后實施。
出租單位本身為主管部門的,由出租單位自行審核后,報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批準后實施。
房屋租賃合同中明確由承租方負責轉租、分租的,其房租減免政策由房屋租賃雙方協商解決,需落實到實際承租方。
二、各縣(市、區)、市各功能區行政事業單位房租減免審批流程,由其根據實際情況自行規定。
三、承租國有企業房屋的,由承租方向出租企業提出書面申請,出租企業匯總審核后報國有一級企業(集團公司)黨委會或董事會審核批準。(通訊員 揚國資 記者 王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