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山東省水泥行業協會下發文件《關于印發〈山東水泥企業2020-2021年采暖季錯峰生產實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山東水泥企業的熟料生產線將從2020年12月1日0時至2021年3月31日24時,實施采暖季錯峰停產4個月,其中上個錯峰生產年度未完成160天任務的企業要補足天數,超過160天的企業可申請于2021年3月提前恢復生產作抵沖。
《實施方案》指出,開展采暖季錯峰生產,既是水泥行業全面落實國辦發34號文件,持續推進水泥行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緩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有效舉措,也是水泥企業促進綠色發展,避免采暖季大氣污染物排放疊加應盡的社會責任。為持續推動山東全省水泥行業結構性改革,緩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促進行業經濟運行持續向好,保障行業“十四五”良好開局,結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對山東省水泥行業供需狀況的影響,經廣泛征求意見,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4個月的錯峰停產時間與山東境內冬季供暖時長相吻合。《實施方案》還要求2019年11月15日至2020年11月30日即上個錯峰生產年度未完成錯峰生產160天任務的生產線,要于今年12月1日前補足錯峰生產時間;因積極落實采暖季錯峰生產、其他時期錯峰生產及各市、縣(市、區)組織的重污染天氣限產減排任務,錯峰生產總時間超過160天的企業,可按照實際超出天數經企業申請、協會核準后于明年3月份提前恢復生產作抵沖。
實施對象為山東全省水泥企業的熟料生產線,其中不含特種水泥熟料生產線,含建通窯和依據法律法規或經地市政府有關部門批準承擔居民供暖、協同處置城市生活垃圾及有毒有害廢棄物等特殊任務的水泥熟料生產線。
為保障此次錯峰生產落實到位,《實施方案》還對承擔特殊任務的企業提出了相關要求:承擔居民供暖、協同處置城市生活垃圾、危險廢棄物的水泥熟料生產線實行“一企一申請”,要在規定時間內向所在地市工信局提交承擔特殊任務的申請和補足錯峰生產時間的計劃方案,經協會組織專家組現場審驗,并將結果提報相關地市工信局;經批準承擔特殊任務的企業要于規定時間內將申請和補足錯峰生產時間的計劃方案報山東省水泥行業協會備案;補足錯峰生產的時間不沖抵協會在明年夏季錯峰生產40天的時間。未能按照補足錯峰生產時間計劃方案執行的,一律為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