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發布住房限購政策 四區新落戶人群兩年內僅可在四區范圍購房
2021-04-20 17:04:04
來源:南報網 作者:顧小萍 責任編輯:黃靜
南京市發布浦口、六合、溧水、高淳新落戶人群住房限購政策
兩年內,僅可在四區范圍購房
自落戶之日起,兩年內僅可在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區(不含江北新區直管區)范圍內購買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昨天,南京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關于明確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區新落戶人群購買商品住房限購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進一步明確“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確保實現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目標。據了解,今年2月9日,市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進一步推動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的實施意見》,明確全面放寬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區城鎮地區落戶限制,持有這四區居住證、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的人員,即可辦理落戶。4月19日,市公安局出臺《南京市關于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四區落戶政策暫行辦法》。
昨天發布的《通知》對適用落戶暫行辦法落戶的人員,在購房政策方面進行了明確,即自落戶之日起,兩年內僅可在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區(不含江北新區直管區)范圍內購買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其他事項按現行南京市住房限購政策執行。多次以《暫行辦法》落戶四區的,以最近一次落戶時間為準開始計算2年限制期限。
通過《暫行辦法》落戶四區的人員須至窗口申請開具購房證明。據悉,辦理落戶后的第二天方可辦理四區購房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