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實責任,加強城市安全源頭治理。該局切實落實領導責任,強化組織保障。成立安全發展示范城市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印發《灌云縣推進城市安全發展2020-2022年三年行動計劃》,將創建工作任務明確到點、責任到人。嚴格落實監管責任,強化目標管理。年初與各科室、各單位、建筑施工企業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明確了安全生產工作由單位主要領導負總責,形成了上下聚力抓落實的責任鏈條。切實落實主體責任,強化企業預防。全面加強企業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建設,壓實企業主體責任,尤其是企業主要負責人的安全生產法定職責,做到安全責任、管理、投入、培訓和應急。
突出隱患治理,筑牢城市安全防控機制。突出排查整治建筑工程安全隱患。突出深基坑、腳手架、模板支架、建筑起重機械、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審批和落實情況、預防高處墜落事故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專項治理。2021年以來,共檢查在建工地30次,發現安全隱41條,下發整改通知書15份,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突出排查整治城鎮燃氣安全隱患。全面排查全縣燃氣供應場站設施安全風險隱患,嚴厲打擊非法經營,嚴管液化氣氣瓶充裝,加大燃氣使用宣傳和安全監管力度。截至4月上旬,已檢查32家企業,發現安全隱患12條,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突出排查整治城市地下管線安全隱患。建立健全地下管線運行維護長效機制,定期不定期安全隱患排查,規范市政道路占用挖掘審批與事后監管。截至4月上旬,14家企業排查地下管線2988.7公里,發現存在隱患2條,已全部完成整改。
加強規范監管,提升城市安全能效。全面實施“打非治違”。采用“雙隨機一公開”的方式,集中打擊、整治全縣住建領域表現突出的違法經營和違規違章建設行為,堅決打擊建筑施工“三包一靠”違法行為,做到問題整改到位,違法查處到位,典型案件曝光到位。扎實開展安全監管“強執法促整改”行動。對照上級反饋交辦和巡查發現的安全生產責任清單和重大風險隱患清單,按照時間節點,逐一整改,決不允許拖延擱置、推諉扯皮、敷衍塞責。優化執法檢查方式方法。實施“三個結合”,即安全生產與揚塵治理相結合、日常巡查與專項檢查相結合、安全執法與安全教育相結合。采取“三種方式”,即企業主體自查自糾,發現隱患,立行立改;監管科室現場督查,下發通知,督促整改;領導不定期帶隊抽查,急事特辦,難事會辦,把問題解決在一線。落實“紅黃綠”掛牌管理制度。突出“三大整治”重點,開展“紅黃綠”牌評比活動,對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到位的企業,在系統內通報表揚,掛“綠”牌;不夠到位的企業,限期整改,掛“黃”牌;不到位的企業,在系統內通報批評,并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罰,跟蹤督查整改,掛“紅”牌。
建立網格平臺,夯實城市安全防控水平。該局積極創新網格化安全監管體系。健全完善全縣住建領域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體系,全面推行“安全網絡員”管理運行體制。全面提升技術創新能力。對勞務管理、質量安全數據預警、施工現場實施視頻實時監控,做好重大危險源和文明施工監控等施工現場數據信息采集,綜合統計分析監督機構、建筑企業運行情況。切實推行聘請專家監管辦法。在落實“部門專項檢查”“縣級聯合綜合督查”和監管部門每月檢查全覆蓋的基礎上,建立好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才專家庫,聘請專家參與全系統安全隱患排查、檢查、督導,不斷提高監管質量。
實行風險預警,完善城市安全應急救援體系。該局對重點區域、重點企業、重點環節實行風險預警控制,定期開展風險點排查、風險評估和危害辨識,運用“約談、警示、處罰、問責”等管理手段,嚴格執行“一票否決制”。對發生安全生產問題的企業,取消國家、省、市的“魯班獎”“揚子杯”“玉女峰杯”等優質工程獎項評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