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江蘇省既有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明確,按照“網格化排查、清單化整治”要求,對全省行政區域內城鄉所有既有建筑開展拉網式大排查,做到不留盲區、不留死角。
方案提出,到2021年年底,通過拉網式、全覆蓋排查,完成所有既有建筑排查,形成隱患建筑清單,并納入全省既有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信息系統,確保排查不漏一房、隱患建筑不漏一處;編制完成隱患建筑三年整治計劃,確定年度整治項目清單,建立既有建筑隱患動態發現機制。再用3年左右時間,力爭完成全省既有建筑安全隱患整治工作,建成全省既有建筑安全管理信息系統并有效運行;各地既有建筑安全管理持續加強,既有建筑改擴建、裝飾裝修工程管理機制建立健全,全省既有建筑本質安全水平顯著提升。
據了解,此次排查重點為既有公共建筑,特別是經營性場所和人員密集場所等;建筑年代較長、建設標準較低、失修失養嚴重的危險房屋和老樓危樓等;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建筑;無項目審批、無用地和規劃許可、無資質設計、無資質施工、無施工許可、無(交)竣工驗收的建筑;地方政府確定的其他重點建筑。主要排查安全隱患情況,包括是否存在改變主體結構或承重結構,是否存在變更建筑用途、超負荷使用等情形,選址是否位于地質災害易發區,場地周邊是否存在地質災害、邊坡不穩定等明顯安全隱患;項目審批情況,對存在較大安全隱患的建筑,列出清單,逐一核查規劃許可、施工許可、驗收備案、不動產登記等項目審批手續;建筑基本情況,主要包括建筑地址、所有權人、使用人、建設時間、改擴建(裝飾裝修)時間、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用途、建筑面積、層數、結構類型等。
方案明確,排查工作采取產權人(使用人)自查和屬地普查方式,由設區市負總責、縣(市、區)為主體、街道(鄉鎮)實施,落實到分區網格。屬地政府組織開展對隱患建筑的分析、鑒定、整治和驗收工作。對于鑒定為D級危房或者存在重大安全風險的隱患建筑,應當第一時間依法清人、停用、封房,并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對于鑒定為需要整治的隱患建筑,在落實產權人主體責任的前提下,組織制定隱患建筑整治“一案一策”,該停用的停用到位,該加固維修的加固維修到位,該拆除的依法拆除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