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電視電話會議重點任務分工方案》(以下簡稱《分工方案》),對下一階段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工作作出部署。《分工方案》明確了5個方面25項重點任務,其中6項具體措施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牽頭或分工負責。
其中,在“放要放出活力、放出創造力”方面,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牽頭負責“進一步壓減中央層面、地方層面設立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和條件,精簡規范工程建設項目全流程涉及的技術審查、中介服務事項,壓縮審批時間”等。在“管要管出公平、管出質量”方面,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司法部等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督促地方城市管理部門規范執法行為,制定公布城管執法標準和要求,加大對隨意執法等行為的查處力度,降低對市場主體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影響”。在“服要服出便利、服出實惠”方面,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優化水電氣暖網等公用事業服務,清理報裝過程中的附加審批要件和手續,加快實現報裝、查詢、繳費等業務全程網上辦。優化外線施工辦理流程,對涉及的工程規劃許可、綠化許可、路政許可、占掘路許可、物料堆放許可等環節實行并聯審批,探索實行接入工程告知承諾制”等。
《分工方案》強調,各地區要完善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機制,一體化推進相關領域改革,配齊配強工作力量,抓好改革任務落地。各部門要結合各自職責,加強協同配合,形成改革合力。國務院辦公廳要發揮對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牽頭抓總作用,強化統籌協調、業務指導和督促落實,確保改革取得實效。(宗 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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