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近期,廣西壯族自治區北海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專業執法一大隊對某水泥制品公司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該公司在生產車間內存放大量袋裝水泥,旁邊有已拆封使用后的袋裝水泥包裝袋。檢查時,工人正在進行現場攪拌,生產產品為水泥制品。
經調查詢問,該公司法定代表人承認雖然公司建設有水泥罐,具備使用散裝水泥的條件,但為了方便還是違規使用袋裝水泥制作水泥磚面料。執法人員當即對該公司下達了責令改正通知書,并向其宣傳有關的政策法規,責令立即停止使用袋裝水泥進行生產活動,并對其處72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這是該市對工業企業使用袋裝水泥生產水泥制品的首張罰單。(北海行政執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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