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出臺《成都市普通中小學建設技術要求》《成都市幼兒園建設技術要求》,對中小學、幼兒園建設中的場地、建筑、裝修標準等方面作出明確規定。
兩個技術要求均提出,在符合相關規范、標準的前提下:小學地上建筑局部可建5層及以上,主要教學用房應設置在4層及以下;中學地上建筑局部可建6層及以上,主要教學用房應設置在5層及以下;九年制學校參照中學建設。幼兒園地上建筑局部宜建設4層及以上,且建筑總高度不得高于24米,幼兒園生活用房應布置在3層及以下,4層及以上應設置防止幼兒誤入的措施。
中小學校園臨空欄板宜使用實體欄板,欄板高度不應低于1.2米。教室臨空窗臺的高度不應低于0.9米,并應在距地面完成面以上1.2米范圍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禁止在二層及以上采用玻璃幕墻。幼兒園園區臨空欄板同樣宜使用實體欄板,欄板凈高不應低于1.3米;當采用實體欄板與欄桿結合的形式時,實體欄板高度不應低于0.8米,欄桿總高度不應低于1.3米。幼兒園室內或室外的建筑,在能接觸的范圍中,建筑陽角應做抹圓處理。
兩個技術要求均強調了環保這一指標。中小學、幼兒園校園裝修應采用節能、環保、安全、耐用材料,采用環保工藝施工。校園裝修完工后,應按照《室內空氣質量標準》檢測合格才能投入使用。
幼兒園園區綠地率不應低于30%,宜充分利用屋頂、墻面等空間,設計屋頂綠化、垂直綠化,豐富園區環境。中小學、幼兒園應以本地植物配置為主,構圖、色彩應豐富。
摘自 《中國建設報》 2020.09.24 記者 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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