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寧波市住建局、市資規局、人行市中心支行、寧波銀保監局四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保持和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補充通知》,對當前寧波市房地產調控措施進行進一步完善,堅持“房住不炒”,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補充通知》從強化住房購買資格管控、加強購房合同更名及住房贈與交易管理、調整住房信貸首付比例等四方面對7月6日調控新政進行了補充完善?!堆a充通知》自12月11日起實施。
兩類購買資格從嚴
《補充通知》要求,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戶滿2年、離異單身滿2年的購房人,按照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政策和無房家庭優先認購新建商品住房政策相關規定執行。
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戶我市未滿2年,申請在限購區域內購買一套住房,須滿足以下條件:父母雙方在海曙區、江北區、鎮海區、北侖區、鄞州區行政區域(以下簡稱“市五區”)無住房;父母之一自購房之日起前三年內在本市連續繳納24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含零申報)或者社會保險。
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戶海曙區、江北區、鎮海區、北侖區、鄞州區、奉化區行政區域(以下簡稱“市六區”)未滿2年,申請在市六區優先購買一套新建商品住房,須滿足以下條件:父母雙方在市六區內無住房;父母之一近三年內在市六區已連續繳納24個月及以上社會保險。
離異單身未滿2年的購房人在限購區域內購買住房或在市六區申請優先認購新建商品住房的,須滿足以下條件:本市戶籍購房人無住房,離異前家庭成員(配偶雙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市五區只有一套或無住房的,可申請在限購區域內購買一套住房;非本市戶籍購房人離異前家庭成員在市五區無住房,且購房人在購房之日起前三年內在本市已連續繳納24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的,可申請在限購區域內購買一套住房;市六區戶籍購房人離異前家庭成員在市六區無住房的,可申請無房家庭優先認購資格;非市六區戶籍購房人離異前家庭成員在市六區無住房,且購房人在購房之日起前三年內在市六區已連續繳納24個月及以上社會保險的,可申請市六區無房家庭優先認購資格。
規范合同更名和住房贈與行為
為防止投資客利用無房家庭優先認購資格認購商品住房后,通過合同更名進行炒房,《補充通知》規定,無房家庭優先認購新建商品住房的,除增加購房人配偶或者變更為購房人配偶外,不得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購房人變更備案手續。
同時,加強住房贈與交易管理。對限售房產的贈與交易提出限制條件,規定“除配偶或者直系親屬之間、產權共有人之間贈與外,屬于限售范圍的住房在限售期內不得辦理房產贈與交易”。
調整二套房信貸首付比例
《補充通知》對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作了進一步的明確規定:市六區已有1套住房且相應貸款未結清的居民家庭,再次購買住房、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貸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市六區已有1套住房且相應貸款已結清的居民家庭,再次購買住房、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貸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
“我們將始終堅持‘房住不炒’定位,保障剛需、抑制炒房、穩定預期,推動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市住建局相關負責人表示。
官方公眾號
官方視頻號
官方微博號
官方百家號
官方抖音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