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主體缺失、小區業主委員會成立難,是多年實踐中的“老問題”。記者從28日舉辦的《廣州市物業管理條例》公布施行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廣州立法設立物業管理委員會制度,打造由鎮街政府牽頭,居委會、房屋行政主管部門、物業企業以及業主代表廣泛參與的物業管理新模式,破解業委會“成立難”問題。
廣州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鄧成明介紹,針對業委會成立難問題,條例創設物業管理委員會制度,通過物業管理委員會推動業委會的成立。
條例明確將物業管理納入社會治理體系,對于住宅物業符合法定條件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組織成立物業管理委員會。物業管理委員會負責籌備成立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產生后物業管理委員會解散。在業主委員會產生前,由物業管理委員會根據業主大會的決議、決定,辦理物業管理相關事務。
《廣州市物業管理條例》已經廣東省人大常委會批準,將于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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