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為推進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權限下放工作,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近日印發通知,決定新增河北、內蒙古、福建、山東、湖北、廣西、重慶、貴州、陜西9個地區開展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權限下放試點。試點時間為2021年3月15日—6月30日。
據了解,2020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已經確定上海、江蘇、浙江、安徽、廣東、海南6個地區開展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權限下放試點。截至目前,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權限下放試點范圍已擴大至15個地區。
通知要求,各試點地區要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權限下放試點的通知》確定的試點內容和工作要求認真開展試點工作,并于每月末報送試點情況總結。(宗 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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