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政府印發了《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城市更新行動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實施城市更新行動,是貫徹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和市委十二屆十五次、十六次全會精神,落實北京城市總體規劃的重要舉措。《指導意見》的出臺,旨在解決體制、機制、政策等問題,為北京市城市更新探明實施路徑,提供政策支撐和組織保障,對提升城市品質、滿足人民群眾美好生活需要、推動城市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強化規劃引領
以街區為單元實施城市更新
城市更新主要是指對城市建成區(規劃基本實現地區)城市空間形態和城市功能的持續完善和優化調整,是小規模、漸進式、可持續的更新。要堅持規劃引領,加強規劃管控,認真落實北京城市總體規劃,將城市更新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統籌實施。
《指導意見》分圈層提出更新重點,首都功能核心區以保護更新為主,中心城區以減量提質更新為主,城市副中心和平原地區的新城結合城市更新承接中心城區功能疏解,生態涵養區結合城市更新適度承接與綠色生態發展相適應的城市功能。
城市更新以街區為單元實施。在街區層面,將開展街區綜合評估,查找分析街區在城市功能、配套設施、空間品質等方面存在的問題,梳理空間資源,確定更新任務。在此基礎上,將空間資源與更新任務相匹配,變一次性指標分配為動態按需調配,集約節約利用空間資源。通過現狀權屬校核和正負面清單引導,鼓勵產權人自主更新、社會力量參與更新。
城市更新以項目化方式推進
主要包括六種更新方式
《指導意見》提出主要更新方式包括老舊小區改造、危舊樓房改建、老舊廠房改造、老舊樓宇更新、首都功能核心區平房(院落)更新以及其他類型。對各種更新改造類型,分別明確了更新內容和方向。
其中,關于老舊小區改造,重點是根據居民意愿補充民生短板和公共服務設施、增加停車設施和老舊住宅樓加裝電梯。關于老舊廠房改造,要明確老舊廠房改造利用業態準入標準,在符合規劃的前提下,優先發展智能制造、科技創新、文化等產業。鼓勵利用老舊廠房發展新型基礎設施、現代服務業等國家和本市支持的產業業態;鼓勵利用老舊廠房補充公共服務設施。鼓勵老工業廠區通過更新改造或用地置換的方式實施規劃,增加道路、綠地、廣場、應急避難場所等設施。關于首都功能核心區平房(院落)更新,重點是開展申請式退租、換租及保護性修繕和恢復性修建,打造共生院,消除安全隱患,保護傳統風貌,改善居住條件
更新項目實施方案由區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牽頭進行審查,經區政府同意后實施。重點地區或重要項目實施更新如涉及首都規劃重大事項,按程序請示報告。城市更新相關審批手續原則上由區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各區可簡化程序,壓縮時間,提高效率。
三方面創新舉措
為城市更新提供政策支撐
規劃管控方面,一是對于符合規劃使用性質正面清單,保障居民基本生活、補齊城市短板的更新項目,可根據實際需要適當增加建筑規模;二是允許規劃使用性質兼容轉換,老舊小區配套用房、商業及商務辦公建筑,其建筑空間功能可復合利用和合理轉換。
土地使用方面,一是更新項目可依法以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入股)等多種方式辦理用地手續;二是在不改變更新項目實施方案確定的使用功能前提下,經營性服務設施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依法轉讓或出租,也可以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等進行抵押融資。
經營利用方面,一是利用更新改造空間按有關要求從事經營活動的,相關部門可予辦理經營許可。二是經營性服務設施可按所有權和經營權相分離的方式,經業主同意和區政府認定后,將經營權讓渡給相關專業機構。
加強組織領導和宣傳引導
提供體制機制保障
2021年3月,中共北京市委城市工作委員會印發了《中共北京市委城市工作委員會城市更新專項小組工作方案》,在市委城市工作委員會下設城市更新專項小組,負責協調推進北京市城市更新各項工作任務落實;專項小組下設推動實施、規劃政策、資金支持工作專班,負責組織相關成員單位研究推動城市更新重點工作。目前,市相關部門在加強政策創新、深化放管服改革方面正在積極推進相關工作,以支持各區推進城市更新。此外,北京市將建立與中央單位聯系機制,共同推進城市更新。
下一步,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將會同市有關部門做好政策解讀和宣傳等工作,出臺城市更新相關配套政策文件,加強對各級各類人員的業務培訓,總結不同類型城市更新項目案例并推廣,為順利推進城市更新營造良好氛圍。(魏 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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