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積極穩妥推進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制度改革,建立科學合理、高效實用的運行機制,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近日聯合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和省電力公司制定出臺了《浙江省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初步構建了“各司其職、一體運行”的專業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機制。
《辦法》建立了節點管控體系并強化過程管理。建設主管部門對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實施監督管理,突出了消防設計和施工的質量節點管控;交通、水利、電力等主管部門具體實施涉及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的相關工作,突出了消防設計和施工的質量過程管理,充分發揮了專業主管部門的技術優勢。
《辦法》全面推行消防技術性審查“獨立運行”。交通、水利、電力等專業建設工程消防設計的技術審查、消防驗收的現場評定、備案抽查的現場檢查,按照行業政策和特點,由各專業主管部門或建設單位組織實施,落實了主管部門質量監督職責,強化了建設單位的“首要責任”。
《辦法》強化消防審批“末端管控”。建設主管部門在交通、水利、電力等主管部門或建設單位出具的技術性審查意見的基礎上,結合申報資料形式審查、合規性審查情況,出具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的相關審批意見,充分發揮了“末端管控”作用,有效保障了建設工程的質量和安全。
官方公眾號
官方視頻號
官方微博號
官方百家號
官方抖音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