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化福州市建筑領域營商環境,福州市城鄉建設局、福州市自然資源規劃局日前聯合發布《關于分階段發放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實施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采取分階段發放施工許可證方式,加快辦理建審手續,有效助推項目落地。
《意見》提出,分階段發放施工許可證方式為:建設單位取得項目總平方案審查意見后,即可先行申請辦理樁基階段施工許可證;待項目取得主體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后,可進一步辦理項目整體施工許可證。經測算,分階段核發施工許可證較一次性核發施工許可證可提前一個月啟動施工,讓項目資金利用率更高,建設速度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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