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4日召開的市委城市管理委員會2021年第一次會議上獲悉,在城市管理工作中,今年昆明市將聚焦高質量推進區域性國際中心城市建設,緊緊圍繞全力保障《生物多樣性公約》第十五次締約方大會和第七屆中國國際友好城市大會勝利召開目標,實施5大類、共21項工作,深入開展市容環境提質提升,持續打造世界春城花都品牌,著力推動城市管理向城市服務轉變,不斷提升城市管理科學化、精細化、智能化水平。
以人為本
打造更加宜居宜業的城市環境
1項:市容環境提質提升
將嚴格遵循“花小錢、辦大事、見成效”的原則,持續通過“美化、凈化、綠化、亮化”“治亂、治污、治差、治堵”以及“增綠、添彩”等舉措,實施美麗昆明提質提升行動。對主城區62條重要城市道路整治進行優化提質,對COP15會場、嘉賓入住酒店周邊市容環境進行重點整治,嚴格實施好50個市容環境提質提升項目。其他縣(市)區、開發(度假)園區對各自城區主要出入口、重要迎賓道路及風景區周邊主要道路進行提質改造,努力讓城市更有序、更安全、更干凈、更漂亮。
2項:打造世界春城花都品牌
將加強城市園林綠化建設管理,構建綠量充沛、植物多樣,常年見綠、四季賞花、景觀優美、環境優良的園林生態系統,新增城市綠地不低于200公頃,設置立體花壇不低于76組,長效擺花不低于2700萬盆;按照“一園一方案、一園一策”的模式,提升公園品質和吸引力;促進花卉產業適度規模經營,創建昆明花卉品牌,組建昆明品牌聯盟;鼓勵教學科研機構及育種公司研發新品種,加強花卉新品種本土化育種,構建花卉品種知識產權保護體系;策劃“春城十大賞花網紅打卡點”評選、“花都美跡”抖音大賽,開展昆明立體花壇大賽、插花比賽、花卉攝影大賽、園藝技能大賽等活動。
依法治理
解決市民群眾關心關注的問題
3項:抓好環境衛生管理
進一步加大環衛清掃保潔力度,嚴格落實《昆明市環境衛生作業規范及質量標準》等制度和規范,加快環衛基礎設施建設,完成城市公廁新建、改建目標任務。完善生活垃圾應急調度機制,抓好裸露垃圾全消除、公共廁所全達標行動,加強農村生活垃圾治理。
4項:抓好生活垃圾分類
推動生活垃圾源頭減量,推進生活垃圾分類示范片區建設,完善生活垃圾分類體系,努力推動垃圾分類習慣養成。做好農村垃圾分類,擴大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示范片區范圍,主城區全域推進垃圾分類工作,可回收物和廚余垃圾回收利用率合計不低于37%。
5項:加快推進垃圾末端處理設施建設
加快項目建設進度,確保西山垃圾焚燒發電廠二期擴建項目(750噸/日)于2022年6月前投產運營。推進晉寧垃圾焚燒發電廠(400噸/日)新建項目,力爭在2022年底前投產運營。推進東郊垃圾焚燒發電廠(1600噸/日)原址技術升級改造、祿勸縣水泥窯協同處理生活垃圾項目(250噸/日)建設工作,力爭在2023年底前投產運營。加快建設宜良沈家田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建設,確保今年10月前具備飛灰填埋處置條件。推進祿勸生活垃圾分類處理項目(2000噸/日)建設,力爭“十四五”期間建成項目一期并投產運營。
6項:推進廚余垃圾處理
推進“3+N”的廚余垃圾處理末端建設,“十四五”期間新建擴建2個集中式處理廠(900—1000噸/日),處理主城區每天產生的餐廚垃圾,并設置N個分散式廚余垃圾處理設備,補充處理已精確分類的家庭廚余垃圾。
7項:抓好市政設施管理
進一步著力解決背街小巷、公園、下穿隧道等重點路段“有路無燈、有燈不亮”問題。每周對全市城市照明設施亮燈率及設施完好率進行檢查,做好城市照明設施管理維護,加大景觀亮化建設及維護力度,保證主城區主次干道及背街小巷裝燈率100%、亮燈率達95%以上。
8項:抓好戶外廣告設施管理
完成《昆明市戶外廣告設施設置專項規劃》修編和《昆明市戶外廣告設施設置管理辦法》修訂。持續排查整治戶外廣告設施安全隱患,確保設施安全。開展戶外LED廣告屏公益宣傳,確保全年公益廣告播放比例不低于15%。
9項:治理違法違規建筑
以COP15重要路域兩側、場館周邊、接待酒店周邊以及其他重要區域違反城鄉規劃、影響城市整體容貌景觀的違法違規建筑為重點,整治拆除違法違規建筑不低于1500萬平方米。對拆后土地高效利用,做到宜耕則耕、宜綠則綠,讓老百姓得到實惠。
10項:管好建筑垃圾運輸處置
加強工程運輸車輛源頭治理和行業監管,健全完善多部門聯動監管機制,發揮智能渣土車監控平臺作用,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進一步加大棄土消納場審批開放力度,加強對渣土行業協會的指導。
11項:管好共享單車
從嚴規范共享單車的投、管、服,嚴格控制共享單車投放規模,實行統一的運維管理,強化共享單車安全保障,提升共享單車管理水平和市民出行質量。
12項:抓好城市安全保障
定期排查城市管理領域安全風險點、危險源,加強對城市高層建筑戶外廣告設施、環衛基礎設施、公園游樂設施、棄土消納場等重要設施的安全檢測維護,堅決防范和遏制城市管理領域的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為民服務
推動城市管理向城市服務轉變
13項:優化城管領域營商環境
嚴格對照法律法規依據,分類梳理設計城市管理方面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制定精簡、下放、合并和轉變管理方式后保留的審批事項目錄清單,明確辦理時限、收費情況等。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提升涉企服務。
14項:治理占道經營
嚴格執行相關規定,對絕對禁止區域占道經營行為實施零容忍;在相對禁止區域,引導建設示范特色街區;在引導區域,限時間、限區域、限經營項目,結合夜間經濟開展引攤入市。對門前三包實施嚴格管控,確保市容環境整潔有序。
15項:規范城市管理執法行為
加強城市管理執法隊伍教育培訓,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踐行“721”工作法,采取主動上門、教育勸導等方式,堅決杜絕野蠻執法行為,化管理為服務。
管理提檔
提升城市管理科學化、精細化、智能化水平
16項:加強城市精細化、科學化管理
對照城市街巷、道路交通、園林綠化、市容環衛等領域的標準規范,制定管理清單、責任清單和網格清單,健全完善管理系統,逐步實現城市管理領域標準規范全覆蓋。
17項:加強城市網格化、智能化管理
落實“1+5+X”網格化工作模式,健全完善市網格化綜合監督指揮中心與市級有關部門的聯動,推動網格化管理向主城區以外的縣(市)區拓展,逐步實現綜合性城市管理全覆蓋。
共管共治
推動城市管理向城市治理轉變
18項:整合多部門力量
健全完善、落實各級城市管理執法及有關部門信息互通、資源共享、協調聯動工作機制,強化對城市管理執法工作的保障。變被動管理為主動服務,從源頭預防和減少城市管理方面的違法違規行為。
19項:推進市場化運作
鼓勵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等方式,推進城市市政基礎設施、市政公用事業、便民服務設施等市場化運作。推行環衛清掃保潔、園林綠化管養作業等向社會購買服務,使城市管理由行政手段為主,逐步轉向行政手段、經濟手段和法律手段的綜合運用。
20項:引入第三方考評
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引入第三方評價機構,建立一整套科學、公正、客觀的評價體系,以提升城市品質為重點,對主城區市容環境、園林綠化、共享單車管理等工作進行評價,分析原因、尋找對策,不斷提高城市管理服務水平。
21項:引導市民參與管理
加強城市管理宣傳教育,充分發揮街道(鄉鎮)、社區委員會監管作用,動員企事業單位、基層干部和市民群眾參與城市管理,逐步形成齊抓共管的城市治理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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