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妥善做好實施改造老舊小區的物業服務,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哈爾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印發《關于切實做好實施改造老舊小區物業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就實施改造老舊小區的物業承接查驗等運作程序進行了規范,就突出黨建引領物業管理工作、探索試點酬金制物業收費方式等相關事宜進行了明確,力求實施改造與物業服務的有序銜接、順利過渡。
《通知》指出,老舊小區改造工程竣工驗收合格10日內,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指導街道辦事處組織物業承接查驗工作,在業主委員會或物業管理委員會、業主代表的共同參與和監督下,區老舊小區改造指揮部、相關建設施工單位與業主委員會或物業管理委員會委托的物業服務人或第三方機構,對改造后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明確各項改造內容的質量責任主體、質保期限和質保方式,接收相關圖紙資料,攝制承接查驗影像,簽訂承接查驗協議,并向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備案。老舊小區改造工程竣工驗收合格15日內,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協調溝通將改造后的供水、排水、供電、燃氣、供熱、等設施,分別移交給相關專營單位;明晰相關專營單位管護到終端,并將維修責任單位、服務范圍等向業主公示。
街道社區黨組織要按照《關于黨建引領全面提升物業管理服務水平的指導意見》要求,搭建街道社區黨員干部、業委會黨員成員(物業管理委員會黨員成員)、物業服務企業黨員成員、小區業主黨員代表“四位一體”的黨建共建工作平臺,定期召開會議,協調解決問題,切實提升改造老舊小區物業服務水平。同時,鼓勵在改造后老舊小區探索開展酬金制物業收費方式的試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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