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在福建省廈門市烏石浦花園安置房施工區域內,5株榕樹郁郁蔥蔥、蜿蜒相連。這些榕樹平均樹齡超過300年,見證著烏石浦的時代變遷。烏石浦片區提升改造工程完成后,片區房屋都被拆遷,唯獨這5株帶有居民鄉愁記憶的古榕樹被保留下來。據介紹,為了保住這5株古榕樹,項目團隊花費兩個月時間最終決定“圈地造盆”,打造了一個古樹公園。
近年來,我國各城市發展不斷加快,在推進新規劃、新建設的同時,保護城市古樹名木和綠化樹木、維護原有綠植生態系統,也成為大家關注的焦點。如今,越來越多的項目在建設時充分考慮保護樹木,一個又一個“為樹圈地”“為樹讓路”的案例,也彰顯著城市生態文明理念。
“為樹圈地”“為樹讓路”中的“樹”往往是成片的樹木或者古樹名木。如果要“樹讓路”,必然是成片砍伐或移植,即便后者也是成本巨大,樹木不易成活,和砍伐無異。而且按照相關規定,古樹名木通常不能移植,因為一旦挪動,雖然不會立馬萎縮或枯死,也會元氣大傷,不利于樹木健康生長和存活。作為不可再生的資源,古樹名木被稱為活化石、活文物,記錄著一個地方的歷史文化,是歷史傳承的象征,是歷史滄桑的見證,也是“鄉愁”的一個重要載體。保護古樹名木的意義除了生態環境保護外,更在于對歷史和文化的尊重。
目前,工程規劃建設缺乏古樹名木保護意識現象仍然比較普遍,更談不上對一般樹木的保護。當然,在現實中,建設工程“為樹讓路”面臨很大壓力。按照原地保護要求,已經啟動的工程需要重新調整項目設計、制訂施工方案,必將增加設計成本和施工建設成本,但與此相比,古樹名木和成片、形成完整生態系統的樹木得到保護的價值是無法估量的。
“為樹讓路”應成為工程建設常態。保護古樹名木和綠化樹木留下的不僅僅是自然之美,更是生態保護理念的代代傳承。“為樹圈地”“為樹讓路”既體現了環保觀念,更突出了法治觀念。雖然如今越來越多的項目在建設時已經考慮到保護樹木,但是要讓“為樹圈地”“為樹讓路”成為常態,還需健全和完善相關制度以及法律規定,為珍貴的樹木資源套上“金鐘罩”“鐵布衫”。(錢夙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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