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在各地申報的基礎上經篩選確定,分解下達了2021年4萬戶農牧民居住條件改善工程任務,其中:西寧市11013戶、海東市11645戶、海西州1071戶、海南州5590戶、海北州2499戶、黃南州4293戶、果洛州1900戶、玉樹州1989戶。
青海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要求,各地要加強組織領導,充分發動群眾。引導農牧民群眾自主自愿實施項目,發揮好基層組織的作用,做到組織領導到位、監督指導到位、公開公示到位。對項目實施內容、補助資金發放等進行村民會議通報,做到公開、公平、公正,贏得群眾的支持和理解。
要明確建設責任,加大項目管理。認真組織開展住房現狀調查評估,對項目實施村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監督指導,做好項目申報、審核和驗收。有條件的地區要把農牧民居住條件改善工程與高原美麗城鎮、高原美麗鄉村建設項目統籌推進同步實施,充實和擴展高原美麗城鎮、高原美麗鄉村建設內容。
要建立健全檔案,強化資金監管。嚴格落實“一戶一檔”管理要求,逐戶建立農戶紙質檔案,并將檔案信息錄入信息系統,建立完整準確的省、市、縣三級臺賬。縣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會同當地財政部門做好獎補資金的監管使用,農牧民居住條件改善工程獎補政策、補助標準等情況實行村級公示公告制度。
要加大政策宣傳,強化信息報送。結合萬名干部下鄉開展“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全面推進鄉村振興落地見效”宣講活動,通過多種媒介廣泛宣傳,進一步提高農牧民群眾的政策知曉度、理解度、執行度。加強信息報送工作,認真總結宣傳往年項目成效,以項目實際節能環保效果的說服力,調動農牧民群眾的積極性。
要加快項目建設,確保任務完成。抓緊研究將任務分解到村到戶,明確建設規模和資金保障,組織力量開展入戶調查、規劃設計和備工備料等項目前期工作,確保一季度形成實物工作量,力爭當年任務全部竣工驗收。要加強項目巡查檢查力度,建立項目月報和通報制度,實時全面掌握農牧民居住條件改善工程推進情況。(來源:青海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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