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安徽省蕪湖市住建局發布《關于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住宅用地供應機制、住房價格管理、學區房價、商品房預售等方面進行優化和調整。據悉,該《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就限售政策來看,《通知》發布之后居民搖號所購新建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動產權證3年后方可轉讓,非搖號所購新建商品住房繼續執行此前相關規定,即“居民購買的新建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動產權證2年后方可轉讓”;同時,對于二手房,《通知》規定,其發布后居民所購買的二手住房,自取得不動產權證2年后方可轉讓。
《通知》還明確,嚴禁利用學區炒作房價。其表示,要加強對學位政策落實情況的督查力度,確保熱點學區嚴格實行同一套住宅房小學6年內、中學3年內只安排一名學生入學(多胞胎、二孩家庭除外);嚴厲查處各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房源信息發布平臺、網絡媒體等市場主體利用學區炒作房價、利用學區誘導小區業主參與哄抬房價、在廣告中使用“學區房”進行宣傳等行為。
而在商品住房預售管理方面,《通知》要求各房地產開發企業建立購房意向登記系統,對預約登記購房人數大于當期批準預售房源數30%的新建商品住房項目,由房地產開發企業委托當地公證機構采用公證搖號方式銷售,預約登記名單、搖號結果在項目銷售現場公示,同時報市房地產主管部門備案。
此外,《通知》中還提出,加大住宅用地儲備力度,優化住宅用地供應結構,重點加大非中心城區住宅用地供應量,提高中低價住宅用地供應比例;嚴格住房價格備案管理,對不接受政府價格指導的項目,不予辦理價格備案。而且,申請預售許可的項目進行價格備案后1年內不再調整,確保分期預售項目均價保持穩定。(記者 饒舒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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