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中國銀保監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日前聯合印發《關于銀行保險機構支持保障性租賃住房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提出,要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構建多層次、廣覆蓋、風險可控、業務可持續的保障性租賃住房金融服務體系,加大對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運營的支持力度。
《指導意見》指出,要發揮好國家開發銀行作用,加大對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的中長期信貸支持。支持商業銀行提供專業化、多元化金融服務。引導保險機構為保障性租賃住房提供資金和保障支持。支持非銀機構依法合規參與。
《指導意見》要求,推動保障性租賃住房相關配套措施盡快落地。各地要盡快出臺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具體辦法,明確本地區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的申請條件、流程及工作要求等。
加強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監督管理。各地要加快建立健全住房租賃管理服務平臺,加強對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出租和運營管理的全過程監督。嚴厲打擊以保障性租賃住房為名騙取銀行保險機構優惠政策行為。
做好項目準入管理。各地要明確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制度,及時與銀行保險機構共享本地區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信息,定期向銀行保險機構公布合格住房租賃企業名單和企業經營信息,為銀行保險機構開展業務提供支持。對取得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的,方可適用保障性租賃住房相關支持政策。
在金融監管方面,中國銀保監會多措并舉,引領銀行保險機構按照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原則,進一步加強對保障性租賃住房發展的金融支持。一是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發行金融債券,拓寬支持保障性租賃住房的資金來源;二是保障性租賃住房有關貸款不納入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三是加強風險管控,防范好相關金融風險。(鐘 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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