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近日,浙江省公安廳車輛管理所印發《預拌砂漿專用車輛安全技術檢驗指導意見(試行)》,明確安裝車載除塵器的預拌砂漿專用車輛,年檢時隨車攜帶“浙江省預拌砂漿專用車輛安裝車載除塵器憑證”,在安全技術檢驗過程中可不拆除車載除塵器,車輛外觀檢查項目也不會因安裝車載除塵器而判定為不合格。據了解,該舉措在全國尚屬首例。
2019年,浙江省率先在預拌砂漿行業推行清潔生產,要求預拌砂漿專用車輛必須安裝車載收塵設備,以消除專用車輛在向砂漿罐注入砂漿時的揚塵問題。此后,浙江省散裝水泥發展中心在調研和開展“三服務”工作中,預拌砂漿企業反映,預拌砂漿專用運輸車輛在年檢時需拆卸車載除塵器,一方面拆除和重新裝回需1-2天,浪費時間,同時,拆除和重新安裝費用較高,加重了企業負擔。為切實減輕行業企業負擔,方便預拌砂漿專用車輛年檢,浙江省散裝中心致函浙江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協商專用車輛年檢時免于拆除車載收塵設備。同時,浙江省散裝中心主任胡興遠、副主任楊霖、二級調研員駱公望于2021年8月和12月兩次前往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當面協調。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高度重視,經研究決定,出臺《預拌砂漿專用車輛安全技術檢驗指導意見(試行)》,同意預拌砂漿專用車輛年檢時免予拆除收塵設備。據了解,浙江省目前共有1700余輛預拌砂漿專用車輛,按照年檢時每拆裝一輛專用車輛除塵器需耗時2天,耗費1000元計算,免拆除塵器政策實施后,不僅提高了浙江省預拌砂漿企業車輛運輸效率,且減少了全省砂漿企業費用支出共約170余萬元。
為配合做好預拌砂漿專用車輛年檢免拆車載除塵器工作,浙江省散裝中心印制了“浙江省預拌砂漿專用車輛安裝車載除塵器憑證”,經設區市散裝水泥管理部門登記、編號、蓋章后,在車輛年檢時提供給屬地車輛檢測公司認定。同時,浙江省散裝中心要求新安裝車載除塵器的預拌砂漿車輛,由設備制造企業在車載除塵器外觀正面箱體靠上部位噴印白底黑字的“車載除塵器”字樣;已安裝車載除塵器的專用車輛,由車輛所屬企業自行或委托設備制作企業噴印“車載除塵器”字樣,供檢測公司識別。
據浙江省散裝中心介紹,截至目前,已印發“浙江省預拌砂漿專用車輛安裝車載除塵器憑證”近2000份,各市散裝水泥管理部門正組織登記、編號、蓋章和發放。(記者 賀禮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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