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福建省住建廳、文旅廳和文物局日前聯合印發實施《關于在城鄉建設中加強歷史文化保護傳承七條措施的通知》(下稱《通知》),明確將建立專門網頁、信息平臺、舉報電話等有效便捷渠道,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舉報涉及歷史文化保護傳承的違法違規行為。
根據《通知》,今年福建省將編制完成城鄉歷史文化保護傳承體系規劃,確定省級保護對象名錄和分布圖,明確保護范圍和管控要求,與相關規劃做好銜接。各縣(區、市)要在今年底前組織編制完成名城、街區、名鎮、名村和傳統村落保護規劃。非歷史文化名城的縣(市、區)要編制歷史風貌保護規劃;村莊規劃要包括風貌規劃相關內容。各級歷史文化保護規劃應同步建設數據庫,并于規劃批復后30日內,匯總提交同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
目前,福建省有9座歷史文化名城(4座國家級、5座省級)、49片歷史文化街區、200個歷史文化名鎮名村、1193個傳統村落、9108座歷史建筑,傳統民居有11大類33小類,初步形成城鄉歷史文化保護傳承體系。(游笑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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