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以智能建造引領轉型升級,是實現高質量發展的關鍵。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日前印發《關于征集遴選智能建造試點城市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決定征集遴選部分城市開展智能建造試點,明確地級以上城市(含直轄市及下轄區縣)均可申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將按程序評審確定試點城市,時間為期3年。
《通知》稱,決定征集遴選部分城市開展智能建造試點,旨在加快推動建筑業與先進制造技術、新一代信息技術的深度融合,拓展數字化應用場景,培育具有關鍵核心技術和系統解決方案能力的骨干建筑企業,發展智能建造新產業,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政策體系、發展路徑和監管模式,為全面推進建筑業轉型升級、推動高質量發展發揮示范引領作用。
《通知》同時明確了8項試點任務,包括4項必選任務和4項結合地方實際自主選擇任務。試點城市也可根據試點目標提出新的任務方向。
《通知》提出,要按照城市自愿申報、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審核推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評審公布的工作程序,組織開展智能建造試點城市征集遴選工作。各省(區、市)推薦試點城市數量不超過3個。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表示,下一步將定期跟蹤調研各試點城市工作開展情況,對先進經驗做法、典型案例予以宣傳推廣,對工作推進不力、實施進度滯后的試點城市督促整改。試點期滿后,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將組織評估驗收,對工作成效顯著、產業發展前景良好的試點城市進一步加強政策支持,打造建筑業高質量發展標桿。(許維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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