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十四五”全國第二批系統(tǒng)化全域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示范城市近日公示。此次入選的25個城市為秦皇島市、晉城市、呼和浩特市、沈陽市、松原市、大慶市、昆山市、金華市、蕪湖市、漳州市、南昌市、煙臺市、開封市、宜昌市、株洲市、中山市、桂林市、廣元市、廣安市、安順市、昆明市、渭南市、平涼市、格爾木市、銀川市。
按照文件要求,成功申報第二批海綿城市建設示范城市的,中央財政按區(qū)域對示范城市給予定額補助。其中,對于地級及以上城市,東部地區(qū)每個城市補助總額9億元,中部地區(qū)每個城市補助總額10億元,西部地區(qū)每個城市補助總額11億元;對于縣級市,東部地區(qū)每個城市補助總額7億元,中部地區(qū)每個城市補助總額8億元,西部地區(qū)每個城市補助總額9億元。補助資金根據工作推進情況分3年撥付到位。
中央補助資金主要支持城市建成區(qū)范圍內的與海綿城市建設直接相關的各類項目建設,包括海綿城市建設相關的排水防澇設施、雨水調蓄設施、城市內部蓄滯洪空間、城市綠地、濕地、透水性道路廣場等項目。(程梓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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