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近日,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財政部、國家發改委、工信部、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大對小微企業貸款延期還本付息支持力度的通知》(下稱《通知》),對于2022年第四季度到期的小微企業貸款,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按市場化原則與企業共同協商延期還本付息。
《通知》從進一步延長還款期限、落實好延期貸款風險分類規定、建立健全盡職免責制度、完善擔保制度安排、創新延期貸款產品和服務、強化金融科技賦能、加大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資金支持力度等多個方面,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強化對小微企業的金融支持,有助于更大力度、更廣范圍地保市場、穩就業、助民生,實現穩經濟和防風險的多重平衡。
《通知》明確,對于2022年第四季度到期的、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暫時遇困的小微企業貸款(含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主經營性貸款),還本付息日期原則上最長可延至2023年6月30日。延期貸款正常計息,免收罰息。
《通知》提出,人民銀行綜合運用多種貨幣政策工具,保持銀行體系流動性合理充裕;金融監管部門落實好小微企業不良貸款容忍度等差異化政策;各級財政部門在考核國有控股和參股的銀行業金融機構2022年經營績效時,應充分考慮延期還本付息政策的影響,給予合理調整和評價。同時,鼓勵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對有貸款延期需求的企業延長擔保期限,繼續提供增信支持。(吳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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