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住建部辦公廳、國家發改委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近日印發通知,要求做好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情況年度監測評價工作。
保障性租賃住房堅持小戶型、低租金,主要面向符合條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十四五”期間,全國40個重點城市將建設籌集650萬套(間)保障性租賃住房,可解決近2000萬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難問題。通知提出,年度監測評價工作要重點圍繞確定發展目標、推進計劃完成,建立工作機制、落實支持政策,嚴格監督管理,取得工作成效四個方面開展。
其中,建立工作機制、落實支持政策的監測評價內容包括加快推進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工作、加快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加快落實民用水電氣價格政策、引導市場主體加強與金融機構的溝通對接等;嚴格監督管理的監測評價內容包括建立健全住房租賃管理服務平臺,加強建設、出租、運營管理等內容。
通知要求,自2023年起每年1月31日前,各省(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將上年度監測評價工作開展情況和監測評價結果,報經省級人民政府同意后,報住建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丁怡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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