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12月7日從山西省住建廳獲悉,《山西省綠色建筑發展條例》(下稱《條例》)自本月起實施。
《條例》規定,新建城鎮民用建筑應當按照綠色建筑標準進行建設,公共建筑應當按照一星級以上等級標準進行建設,超高層、超限高層建筑應當按照三星級等級標準進行建設,鼓勵其他民用建筑按照一星級以上等級標準進行建設。
立足于推動數字技術與工程建造全產業鏈融合,《條例》在全國率先提出,“大型公共建筑、裝配式建筑等綠色建筑項目應當應用建筑信息模型技術。鼓勵其他綠色建筑項目在設計、施工、運行管理中應用建筑信息模型技術。應用建筑信息模型技術的服務費用應當作為不可競爭費用計入工程造價”,為BIM技術推廣應用提供了法治保障,進一步推動建筑業數字化轉型。
《條例》明確了各級政府、部門及工程各方主體的責任,將綠色發展要求貫穿于項目立項、土地供應、規劃設計、工程施工、竣工驗收及運行維護全過程,同時從政策扶持、資金支持和金融服務等方面完善激勵保障施,全方位、多角度保障綠色建筑發展。(賀娟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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