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要重點做好涉及校外培訓的房屋租賃、物業管理等監管工作
近日,教育部辦公廳、中央政法委辦公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等12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學科類隱形變異培訓防范治理工作的意見》。
意見提出,要充分發揮社區(村)的綜合管理功能,將學科類隱形變異培訓防范治理納入社區街道網格化綜合治理體系,減少違規培訓發生。構建街道(鄉鎮)、社區(村)動態排查機制,建立包保責任制,防止隱匿在居民樓、酒店、咖啡廳等場所開展違規培訓。強化房屋產權人、受委托管理單位的管理責任,明確不得將房屋租借給無資質機構或個人開展校外培訓,并依托樓長開展網格巡查,防范在商務樓宇和出租房屋發生違規培訓。同時,要完善多部門聯合開展的明查暗訪工作機制,采取“四不兩直”方式,通過“日查+夜查”“聯檢+抽檢”等形式,定期開展拉網式巡查檢查。抓住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等重要時間節點,部署排查檢查和專項治理。對違規培訓多發的商務樓宇、居民小區等重點場所進行管控排查。
此外,意見還明確了部門分工。其中,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要重點做好涉及校外培訓的房屋租賃、物業管理等監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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