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發展十余年來,各地運用PPP模式在交通運輸、市政工程、片區開發、生態環保、水利建設等領域實施了一大批項目,持續改善公共服務供給,推動基礎設施現代化,在穩增長、調結構、惠民生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為進一步規范PPP存量項目建設和運營,提升項目運行質量和效益,持續提升公共服務供給水平,推動經濟社會平穩健康發展,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起草了《關于規范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存量項目建設和運營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報國務院同意后以國務院辦公廳名義轉發各地方、各部門貫徹實施。近日,財政部有關負責人就《指導意見》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支持PPP存量項目穩健運行
上述負責人表示,按照PPP系統性改革要求,地方政府特別是省級政府要切實扛起主體責任,及時采取針對性措施,積極統籌各方資源,組織轄內各有關方面真抓實干,支持PPP存量項目穩健運行。具體可概括為“四個堅持”:
一是堅持系統推進。PPP存量項目涉及多領域多主體,時間周期跨度較長,建設運營狀況與經濟社會發展高度相關。《指導意見》要求地方政府堅持系統觀念,將PPP存量項目建設運營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統籌推進,統籌做好新上政府投資項目和PPP存量項目的銜接,進一步提升經濟社會發展的系統性、協調性。
二是堅持分類施策。相關部門和單位要在本級政府領導下,逐一研究項目實施階段、行業領域、回報機制等關鍵要素,具體項目具體分析,分類施策、有序推進。要綜合運用財政、信貸等資源和工具,多措并舉、精準發力,有效保障轄內PPP存量項目規范建設運營。
三是堅持降本增效。《指導意見》提出,鼓勵政府方、社會資本方、金融機構等參與方平等溝通、互惠讓利,科學調整項目實施內容、合作期限、融資利率、收益指標等要素,加強項目管理,降低運行成本,深挖運營潛力,提升項目產出質效,服務經濟平穩運行。
四是堅持強化保障。要求項目各參與方秉持契約精神,依法履約,合力推進項目實施。要求政府方、社會資本方及時足額繳納項目資本金,社會資本方保質保量完工運營,政府方按績效付費。要求金融機構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客觀評估,積極支持在建項目合理融資。
鼓勵金融機構優化融資結構
目前,約七成PPP存量項目已經進入運營期,其運營情況直接關系公共服務供給質量和效率。為支持已運營項目平穩運行,讓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實、更有保障、更可持續,《指導意見》重點提出了如下要求:
一是要堅持按合同辦事。合同是針對具體項目管總、管長久的根本依據,相關方責權利均在合同中明確。PPP存量項目均已簽訂合同,“有合同依合同”是存量項目順利實施的基礎和保障。
二是強調及時按效付費。要求地方政府將支出按規定納入預算管理,按績效評價結果及時付費,不得拖延竣工時間、延遲績效評價。經認定涉及拖欠企業賬款的,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妥善解決。要求社會資本方按合同約定,提供符合相關質量和標準要求的公共服務。
三是強調降本增效、節約優先。要求各地結合實際,開源節流。一方面,推動項目“瘦身健體”,減少不必要的建設內容,節約后期運營成本,并合理調整投資回報率、資金折現率等收益指標,適當延長合作期限;另一方面,切實提高項目效益,要求社會資本方創新運營模式、引入先進技術、改進管理手段,提高項目運營專業化水平。
四是鼓勵金融機構優化融資結構。2015至2018年是各地實施PPP項目的高峰期,也恰恰是融資利率比較高的時期。當前市場利率水平下,存量項目貸款存在合理降息、展期空間,宜秉持實事求是原則,鼓勵金融機構與社會資本方積極磋商,采取調整還款計劃、降息、展期、置換等方式,支持優化項目融資結構。
五是要求加強項目運營監管。行業主管部門落實監管責任,指導項目實施機構嚴格開展績效監控和績效評價,加強結果應用并與政府付費掛鉤,激勵社會資本方提高公共服務產出質效,適時開展中期評估。對有收費的項目,既要加強收入管理,也要挖掘潛在價值。對可以收費但暫未收費的項目,可在充分論證后按程序實施,合理拓寬收入渠道。
六是要求規范做好項目移交。要求行業主管部門、項目實施機構對項目建設運營情況進行驗收。強調由項目實施機構及時接管,做好資產評估、登記入賬和后續管理工作,項目合作期滿后不再作為PPP存量項目管理。(宓 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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