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海南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發布的《企業不良行為信息》顯示:海南銘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定安縣雷鳴鎮同仁幼兒園項目中存在以下行為之一的:1.對監理或監督檢查部門發出的整改通知未在規定時限內完成和回復的;2.未經監理簽字進入下一道工序施工;3.被主管部門責令停止施工,仍繼續施工的;4.對建筑安全事故隱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或整改措施不到位的,遭定安縣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責令整改,未在規定時限內完成和回復,被通報批評,扣3分。
官方公眾號
官方視頻號
官方微博號
官方百家號
官方抖音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