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2020年12月10日公開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湘建執罰字〔2020〕57號》顯示:2020年9月29日,益陽市民盛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南縣學府御園居住小區項目發生一起1人死亡的事故,經復核發現,該公司不符合法定的安全生產條件,違反了《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第十四條、《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第十五條之規定。
依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第十四條第二款、《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第二十三條、《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實施意見》第七條、《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動態監管暫行辦法》第十四條之規定,對該公司作出“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湘JZ安許證字﹝2005﹞000785)30日”的行政處罰。
以下為原文:
行政處罰決定書-湘建執罰字〔2020〕57號
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時間:2020-12-10 16:09
湘建執罰字〔2020〕57號
行政處罰決定書
被處罰單位:益陽市民盛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鄧強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309211872514158
地址:湖南省益陽市南縣南洲鎮興盛東路AZ-8-16
2020年9月29日,你公司承建的南縣學府御園居住小區項目發生一起1人死亡的事故。11月5日,益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你公司安全生產條件進行復核,經復核,你公司不符合法定的安全生產條件,違反了《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第十四條、《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第十五條之規定。
我廳于2020年11月25日向你公司發出了《行政處罰告知書》(湘建執罰告字﹝2020﹞59號),你單位于11月27日簽收,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陳述、申辯及要求舉行聽證。
依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第十四條第二款、《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第二十三條、《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實施意見》第七條、《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動態監管暫行辦法》第十四條之規定,決定對你公司作出“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湘JZ安許證字﹝2005﹞000785)30日”的行政處罰。請你公司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3日內將證書送至我廳。
如對本處罰決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湖南省人民政府或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申請行政復議,或在6個月內向長沙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本機關地址:湖南省長沙市雨花區高升路266號
聯系人:吳翔
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0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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