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施工現場的建筑主體結構已經封頂,目前仍有人員在作業。
張迪(化名)在今年做了一個重大的決定,她把在四線老家的唯一住房賣掉,揣著近100萬元來到廣州買了一套公寓。雖然剛買的新家沒有房產證,老家的房子也還有增值的潛力,但張迪仍覺得這是一筆劃算的買賣,畢竟這樣就能在一線城市擁有一個安身之地,且價格著實便宜。現在,張迪需先過著租房的生活,等待新家交房那一天的到來。
帶給張迪諸多美好想象的便是位于廣州市番禺區的信基島項目(備案名:上信基大廈)。在宣傳單上,該項目打出了“地鐵物業”“開闊江景”“兩套僅首付20萬”“收租王”等多重誘人概念。
近日,記者在張迪的陪同下走訪了信基島,項目現場設置有樣板房供客戶參觀,“成交”客戶還可參與“砸金蛋”活動,這一切看起來似乎與其他樓盤的購房流程無異。
只不過,到了簽訂合同環節,擺在記者面前的卻是一份《房屋租賃合同》。該合同中第二條“租賃期限”條款附有“租賃期屆滿后,免租金自動延期至2089年10月31日止”的說明。而這,便是項目現場“接待中心”工作人員口中所說的客戶享有該房屋的“70年使用權”。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今年8月,位于深圳市的鴻基新都項目曾遭到21位客戶聯名投訴開發商涉嫌“以租代售”,具體內容為“對外宣傳銷售,實際簽訂租賃合同,存在虛假宣傳和欺詐行為。”對此,深圳市龍華區住房和建設局已介入調查和處置。
針對上述相關問題,記者致電信基集團方面,接聽電話的工作人員在得知采訪內容是關于信基島項目時稱,“公司不方便接受采訪。”廣州葵然工商登記的聯系電話則一直處于忙線狀態,記者向其工商登記的電子郵箱發送采訪函,截至發稿也未收到相關回復。記者同時致函廣州住建局方面,截至發稿未獲得進一步回應。
多重利好概念吸睛
項目宣傳資料中列出35平方米“雙鑰匙”戶型在后70年的收益水平,并稱“月投900元,穩賺千萬。”
廣東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顯示,上信基大廈的項目總投資為3億元,建設用地面積約1.74萬平方米,總建筑面積為5.8萬平方米,擬建兩幢17層酒店及商業辦公用房。
記者從廣州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官網查詢到,上信基大廈于2019年10月16日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單位為廣州市番禺區洛浦街上村股份合作經濟社(以下簡稱“上村村委”)。2019年10月18日,上信基大廈曾進行建設用地批準書變更;2019年12月4日,該項目獲施工許可。
記者日前走訪項目施工現場注意到,建筑主體結構已經封頂,目前仍有人員正在作業。但根據“工程概況”公示,該項目計劃竣工日期為2020年9月30日。
信基島工作人員向記者介紹,項目為LOFT公寓,共有4種暢銷戶型,目前仍在售的有35平方米“復式雙鑰匙”、41平方米“復式2+1房”(可明火),均為精裝修,層高為4.5米。而這兩種復式戶型在項目工作人員對客戶的說辭中即變為“買一層送一層”,其稱以35平方米戶型為例,因設計成復式,故實際可使用的面積為70平方米。
記者注意到,“超高收益”“舊改價值井噴”是信基島主打的兩個宣傳概念。項目宣傳資料中列出35平方米“雙鑰匙”戶型在后70年的收益水平,并稱“月投900元,穩賺千萬。”
另外,宣傳資料顯示,因洛溪村、上村、廈村、沙溪村被納入番禺區政府改造規劃范圍,處于廈和上交匯核心的信基島將享受政府在3年內對該區域交通、配套進行全面改造、綜合服務配套愈加完善的果實。
信基島與客戶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亦提及關于項目拆遷的利益分配,按照拆遷日期在2059年11月1日的前后,客戶將從合同甲方獲得不同公式計算后的“賠償款”。合同顯示,信基島項目《房屋租賃合同》的甲方為“廣州葵然商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州葵然”),法定代表人為張偉新。
短期靠收租,長期博拆遷,信基島在宣傳資料以及工作人員的描述中成為一個“香餑餑”,這讓項目“接待中心”現場設置的兩塊公示牌顯得毫無存在感。
信基島項目“接待中心”現場擺放有一塊“租期1至20年,現階段為意向認租登記階段,最終條款以簽訂租賃合同為準,開發商擁有最終解釋權”的公示牌。另外,信基島亦公示稱,所有房源均由廣東信基富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進行統一管理,租賃形式分為長租房和短租房,而項目現場工作人員的身份為“招商人員”。
記者注意到,在信基島項目《房屋租賃合同》樣本中,第一條“物業概況”有一項“乙方確認”的黑體字內容,即“已實地查看該物業及周邊環境、現狀、并已充分了解該物業的權利狀況,乙方希望了解的與物業租賃有關的信息,甲方均已充分告知和說明。甲方未隱瞞任何足以影響乙方作出承租決定的事實,乙方愿意承租該物業。”
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之所以與客戶簽訂的是租賃合同,原因是信基島并沒有取得預售證,客戶若“購房”,也不能拿到房產證。雖然合同中的租賃期限簽20年,但“租賃期屆滿后,免租金自動延期至2089年10月31日止。”同時,工作人員稱房屋交付時會給予客戶一份由上村村委出具的證明,以保障后續50年的房屋使用權。
王玉臣律師表示,根據《合同法》相關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超過20年部分無效。“雖然合同中約定了屆滿后免租金自動延期至2089年,但實際上超過20年的這一部分是無效的,也沒有法律意義,故開發商涉嫌虛假宣傳,且該行為本身也涉嫌以租代售,屬違法銷售。”
“上述租賃合同簽訂后,客戶繳納的看似是20年的‘租金’,但實際上是‘買斷房子’的錢。”王玉臣律師補充稱。
“大開發商”已悄然撤場
信基集團被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法院采取限制消費措施,限制信基集團及梅維生不得實施9項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因信基島仍在施工,項目工作人員對客戶關于能否如期交付的疑慮多以“大開發商”做背書。據其介紹,信基島為信基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信基集團”)旗下項目,“大開發商”資質安全可信。
記者在信基島“接待中心”看到,與一堆項目宣傳資料擺放在一起的是信基集團的內部刊物《信基人》。此外,現場還掛有“信基沙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碼:3603.HK”的牌匾。
信基集團微信公眾號于2019年3月29日發布的一條資訊顯示,“信基集團廣佛區域上信基島項目銷售中心經過前期的策劃和精心準備后,于3月29日上午正式對外開放。”同時,該條資訊稱,“大家紛紛被現場熱情的氛圍吸引,計劃在信基島購房置業的客戶更是絡繹不絕。”
2020年8月11日,信基集團在官網發布一則新聞稱,2020年7月27日上午,“隨著A棟屋面板最后一車混凝土的澆筑完成,信基島主體結構順利全面封頂。”同時介紹稱,項目基礎形式為樁筏復合基礎的兩幢酒店及辦公商業樓。此后,再無關于信基島的工程進展情況公布。
信基集團官網顯示,公司成立于1998年,目前已發展成一家集酒店用品市場及家居用品博覽城的開發與運營、國際會展、國際貿易、電子商務、產業互聯網平臺和綠色產業園為一體的大型現代企業集團,先后開發了“大石家私城”“富麗廣場”“信基城”“信基廣場”等品牌項目。
2020年1月9日,信基集團的法定代表人再度變更,由張慶泉變更為梅維生。此后連續數月,信基集團共撤出了12家公司的投資,其中便包括廣州葵然。
2020年12月18日,信基集團的實際控制人由張慶泉變更為梅維生。12月16日,公司股東新增蔡憲章、梅維生,原股東張慶泉、梅佐挺、張偉新退出列表。
記者注意到,12月3日,信基集團被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法院采取限制消費措施,限制信基集團及梅維生不得實施9項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上述限消令源于中建四局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與信基集團、廣州信基龍美動漫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信基龍美公司”)的合同糾紛案件。
天眼查顯示,梅維生在信基龍美公司擔任執行董事兼總經理。信基龍美公司曾于2018年兩次中標廣州市番禺區東環街龍美村股份合作經濟社的資產招租項目。這兩項招租資產均為集體用地,只有集體用地所有證,不具備其他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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