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治區自然資源廳下發通知,要求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落實五項措施,促進廣西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提質增效,助力經濟社會發展。
簡政放權,促項目管理提質增效。2020年后,繼續將增減掛鉤項目立項、驗收審批權限下放至設區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對于面積變更量小于立項面積10%且工程量累計變更金額小于中標合同價10%的,可不編制項目變更方案,相關資料報縣級自然資源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項目申報驗收材料由“九冊”簡化為“三冊”。
尊重民意,促項目質量提質增效。征求群眾意愿要達到100%,群眾意見較大的地塊不得納入項目立項實施范圍。增減掛鉤節余指標交易所得收益全部用于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其中用于項目所在村比例不低于60%。項目工程復墾率原則上要達到90%以上,項目區復墾工程要100%實地驗收,確保圖、數、實地相一致。
拓寬渠道,促指標交易提質增效。2020年后,貧困縣增減掛鉤節余指標可繼續在自治區范圍內有償流轉使用。14個設區市市區的商服、商品住宅項目新增建設用地,必須在自治區交易平臺購買貧困縣增減掛鉤節余指標保障。各設區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在2020年底前指導本轄區非貧困縣(市)建立增減掛鉤節余指標縣級交易平臺;自治區將加大力度督促市縣履行歸還指標承諾,2020年底前所有到期項目均要按時保質歸還預支指標。
健全機制,促監管水平提質增效。實行每月開展一次點上抽查,季度開展一次線上核查,年度開展一次面上督查,重點項目實行100%核實。加強對跨省域調劑項目的管理,按照“五必看、三必查、四必留”的原則,對竣工驗收項目進行全面核查。自治區自然資源廳每年對市、縣工作人員進行培訓,不斷提高基層人員業務能力和工作水平。
壓實責任,促工作秩序提質增效。原則上項目立項2年內要完成復墾驗收,2018年12月31日前立項的項目要在2020年底前完成復墾驗收及系統報備,因特殊原因確實無法按期完成的,經批準可延期一次且延期時間不得超過6個月,延期到期仍未完成的一律撤銷。自治區將對增減掛鉤項目按時驗收、節余指標購買積極、示范工程帶動效應好及被國家和自治區通報表揚的市,給予一定的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獎勵。(記者/唐廣生 通訊員/李欣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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