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浙江省財政廳日前印發《關于組織開展鄉村振興集成創新示范建設的通知》,計劃擇優確定一批示范縣(市、區),協調推進農業農村集成創新。示范建設期限一般為2年,最長不超過3年。每個示范縣安排省級獎補資金3000萬元至8000萬元。
據了解,示范縣將圍繞農業全產業鏈建設、鄉村產業新業態培育等方面機制創新,聚焦糧食、生豬等重要農產品穩產保供和鄉村產業高質量發展,以推動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切入點,重點支持連片成線打造鄉村特色優勢產業集群,探索形成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的長效機制。
同時,示范縣將圍繞耕地等農業資源可持續利用、農業生產資料生產供應儲運銷售等方面機制創新,聚焦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生命健康,重點支持建立鄉村生態系統監測體系,規范農業生產過程和農業投入品使用,基本實現主要農產品質量安全可追溯,促進綠色優質農產品的有效供給。
此外,示范縣將圍繞鄉村產業數字化轉型、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等方面機制創新,聚焦數字化技術應用和業態培育,重點支持建立數字田園建設機制,加快實現數字化與鄉村經濟建設、公共服務和社會治理等協同發展,提升鄉村產業發展、行業監管服務和農民生產生活信息化、智慧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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