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廈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網站12月7日消息,2020年行政處罰公示(12月份第1期)顯示,福建省鑫宇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廈門伊建建筑勞務有限公司、中建海峽建設發展有限公司、廈門市建安集團有限公司、廈門市建安集團有限公司、中鐵二十二局集團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因未經生態環境部門批準擅自于禁止時段內在居住區從事噪聲、振動超標的建筑施工活動,處理決定為3000-9000元不等處罰。處罰日期2020年12月3日。(記者 王向力)
2020年案件登記表(12月份) | ||||||
序號 | 案號(決定書編號) | 當事人 | 處罰事由 | 處理決定 | 處罰日期 | 備注 |
1 | 廈城執法〔2020〕367號 | 福建省鑫宇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未經生態環境部門批準擅自于禁止時段內在居住區從事噪聲、振動超標的建筑施工活動 | 責令改正,罰款人民幣6000元 | 2020.12.3 | |
2 | 廈城執法〔2020〕368號 | 廈門伊建建筑勞務有限公司 | 未經生態環境部門批準擅自于禁止時段內在居住區從事噪聲、振動超標的建筑施工活動 | 責令改正,罰款人民幣7000元 | 2020.12.3 | |
3 | 廈城執法〔2020〕369號 | 中建海峽建設發展有限公司 | 未經生態環境部門批準擅自于禁止時段內在居住區從事噪聲、振動超標的建筑施工活動 | 責令改正,罰款人民幣7000元 | 2020.12.3 | |
4 | 廈城執法〔2020〕370號 | 廈門市建安集團有限公司 | 未經生態環境部門批準擅自于禁止時段內在居住區從事噪聲、振動超標的建筑施工活動 | 責令改正,罰款人民幣7000元 | 2020.12.3 | |
5 | 廈城執法〔2020〕371號 | 廈門市建安集團有限公司 | 未經生態環境部門批準擅自于禁止時段內在居住區從事噪聲、振動超標的建筑施工活動 | 責令改正,罰款人民幣9000元 | 2020.12.3 | |
6 | 廈城執法〔2020〕372號 | 中鐵二十二局集團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未經生態環境部門批準擅自于禁止時段內在居住區從事噪聲、振動超標的建筑施工活動 | 責令改正,罰款人民幣9000元 | 2020.12.3 | |
7 | 廈城執法〔2020〕373號 | 中鐵二十二局集團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未經生態環境部門批準擅自于禁止時段內在居住區從事噪聲、振動超標的建筑施工活動 | 責令改正,罰款人民幣9000元 | 2020.12.3 | |
8 | 廈城執法〔2020〕374號 | 中鐵二十二局集團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未經生態環境部門批準擅自于禁止時段內在居住區從事噪聲、振動超標的建筑施工活動 | 責令改正,罰款人民幣3000元 | 2020.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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