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居民在健身器材上鍛煉。中新社記者 馬銘言 攝
據中國政府網消息,國務院辦公廳日前發布《關于加強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建設發展群眾體育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提到,鼓勵各地區在符合城市規劃的前提下,以租賃方式向社會力量提供用于建設健身設施的土地,租期不超過20年。
《意見》提出,盤活城市空閑土地。各地區在不影響相關規劃實施及交通、市容、安全等前提下,可應社會主體申請,提供城市空閑土地建設健身設施,并可依法按照兼容用途、依據地方關于臨時建設的辦法進行管理。
《意見》要求,用好城市公益性建設用地。鼓勵依法依規利用城市公益性建設用地建設健身設施,并統籌考慮應急避難(險)需要。在不妨礙防洪、供水安全等前提下,可依法依規在河道湖泊沿岸、灘地建設健身步道等。
《意見》明確,支持以租賃方式供地。鼓勵各地區在符合城市規劃的前提下,以租賃方式向社會力量提供用于建設健身設施的土地,租期不超過20年。以先租后讓方式供地的,健身設施建成開放并達到約定條件和年限后,可采取協議方式辦理土地出讓手續,出讓的土地應繼續用于健身設施建設運營。對按用途需要采取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的土地,依照有關規定辦理。依法必須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土地實行先租后讓、租讓結合的,招標拍賣掛牌程序可在租賃供應時實施。
《意見》提到,倡導復合用地模式。支持對健身設施和其他公共服務設施進行功能整合。在不改變、不影響建設用地主要用途的前提下,鼓勵復合利用土地建設健身設施,通過與具有相容性用途土地產權人達成使用協議的方式促進健身設施項目落地。在養老設施規劃建設中,要安排充足的健身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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