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為進一步加強城市管理綜合執法與公安部門的密切配合,11月11日上午,鄭州市公安行政執法警察支隊支隊長劉建強帶領班子成員一行5人蒞臨市城市管理執法支隊,就城管、公安執法隊伍建立完善共享和聯合執法協作機制等工作進行深入交流。市城市管理執法支隊長尚學振帶領相關執法單位領導、機關科室負責同志參加交流座談。
尚學振支隊長就城管執法易發生受阻需要警察力量支撐的情形進行了探討:一是違法行為人暴力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法檢查及實施的查封、扣押措施;二是違法建設當事人撕毀查封封條、拒不停工拆除;三是違法行為人未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或不按照燃氣經營許可的規定從事燃氣經營活動;四是違法行為人接受調查處理時偽造、隱匿、毀滅證據或者提供虛假證言、謊報案情,影響行政執法機關依法辦案;五是拒不執行政府依據重污染天氣啟動的停止工地土石方作業和建筑物拆除施工、停止露天燒烤等應急預案等。
劉建強支隊長表示,城市管理執法中不具有行政強制的權力,城市管理執法工作需要公安機關的配合和支持,公安執法部門愿意在職權范圍內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積極配合城管執法支隊的工作,共同營造優美、干凈、整潔、有序的城市環境。 (中華建筑報 記者 王富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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