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法律法規嚴禁虛假招標,違法施工,然而在安徽省金寨縣卻出現了未審批就進行招標,施工手續不全就開工建設的情況。
近日記者接到安徽省金寨縣相關人員反映,稱近年來金寨匯金投資有限公司招標建設的多項工程存在違法招標,違法施工等問題。
據反映人稱:金寨現代產業園區清水路(天堂湖路-響洪路)建設工程施工2019年3月8日發布招標公告,5月5日發布中標公告,2019年6月份開始施工,2020年5月份完工,然而直到2020年6月9日才辦理工程規劃許可證;金寨現代產業園區半店路(金石路-大別山路)、仙花河及大興寺河沿河截污管道工程于2018年5月份就已開工建設,但到直到完工才辦理完建設工程規劃,施工等相關手續手續。
除此之外,“馬鬃嶺路、江天路、梅山湖路維修工程”“沿河路延伸段(人民路-抱兒山路段)道排工程”,“金葉路(馬鬃嶺路-北二路)雨水管道改造工程”,鴻路鋼構生產基地項目廠區圍墻外綠化及排水工程等項目建議書的批復時間為2020年4月15日;然而以上工程在2020年3月份就相繼開始招標。
針對反映的問題,記者在金寨人民政府網和六安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上也得到了證實。
在國家法律法規嚴令禁止的情況下為何安徽金寨還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呢?作為招標單位的匯金投資又作何解釋?
2020年10月27日上午,記者找到了位于金寨經濟開發區內的金寨匯金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匯金投資)辦公室,辦公室陸(音)主任稱以上反映項目匯金投資只負責招標,真正的建設單位是開發區建設局,隨后陸主任把記者帶到了金寨縣人大副主任,開發區紀工委書記熊書記所在的會議室。
就反映的違法施工和違法招標問題,熊主任安排開發區建設局吳副局長進行了核實,并告訴記者基本屬實。
熊書記稱:在金寨都是頭年10月份進行謀劃,第二年施工,政府下達了投資計劃之后,我們就開始征地,招標,施工,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再去辦理相關手續,并稱我們縣里所有工程都是這樣。
針對未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就開始施工問題,熊書記說:我們這是貧困地區,省國土資源廳有文件項目占地可以邊建設邊報批,土地手續辦不下來,建設工程規劃和施工手續都沒法辦。
在記者的要求下,熊書記安排辦公室人員給記者找到了一份“沿河路延伸段(人民路-抱兒山路段)道排工程”的招標文件匯總資料。在匯總資料內,該工程進行招標的依據只是一份落款日期為2020年3月3日的金匯投(2020)17號《關于要求實施沿河路延伸段(人民路-抱兒山路段)道排工程等兩個項目的報告》請示件。并沒有該項目的立項批復等相關文件。
對此熊書記和開發區建設局吳局長稱我們這都是這樣,并稱有請示文件就可以招標。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九條規定:招標項目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履行項目審批手續的,應當先履行審批手續,取得批準。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和規范新開工項目管理的通知》也明確要切實從源頭上把好項目開工建設關,維護投資建設秩序。
針對匯金投資在施工和招標上存在的問題,金寨縣政府和相關監管部門又如何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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