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王富亮 通訊員 馮琳軻 李靜)近期,汝州市正在開展優化營商環境專項巡察工作,汝州市委第一巡察組在巡察過程中接到部分慢性病患者反映,一段時間以來,一些市屬醫院規定每次門診處方帶藥量不得超過半個月,否則不予開藥。經實地了解,群眾反映情況屬實,巡察組及時召開組務會研究,第一時間把這一情況向衛健委、醫保局通報,并要求迅速查明情況,進行整改。
汝州市衛健委接到巡察辦反饋意見后,迅速召集各醫院和相關科室負責人召開慢性病人門診處方用量問題專題協調會。參會的各單位對問題出現的原因結合本單位實際進行了剖析,表示在接下來的工作中會不斷完善工作流程和方式,在政策允許范圍內盡力滿足慢性病患者的合理需求,方便群眾,提升就診群眾的滿意率。
經過集體協調研究,市衛健委專門發出關于解決重癥慢性病患者門診處方用量問題的通知,要求各醫療機構根據汝州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從12月24日起,對于偏遠山區、行動不便、病情穩定等重癥慢性病患者應當給予門診處方用量延長至一個月的便利服務,并要求各醫共體牽頭單位負責監督成員單位執行。
正值寒冬,天氣寒冷,此項問題的解決不僅方便了慢性病人看病取藥,也讓群眾們的心更暖了。
據了解,汝州市在全市17個重點單位及6個街道黨工委開展優化營商環境專項巡察,涵蓋了群眾辦事、衛生健康保障、公正司法、招商投資、人力資源管理、旅游市場監管、生態環境保護治理等關乎群眾生活滿意度的民生領域。采取“調研式”巡察方法,緊盯重點、快進快出,發現并解決了一批事關群眾利益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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