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關于開展江西省生態園林城市(鎮)建設工作的通知》正式施行。
通知要求,按照居民出行“300米見綠、500米見園”的標準,持續推進綜合公園、專類公園、社區公園、“口袋”公園、“郵票”綠地和各類附屬綠地、防護綠地等建設,實現居民“推窗見綠、出門見景、就近逛園”。
到2025年 全省70%的城市(縣城)達標
通知明確,到2025年,力爭全省70%的城市(縣城)達到省生態園林城市建設標準,全省40%的鎮達到省生態園林鎮建設標準。到2030年,力爭全省所有城市(縣城、鎮)達到省生態園林城市(鎮)建設標準。
到2025年,力爭全省20%左右的設市城市進入國家生態園林城市行列、40%左右的城市(縣城)達到國家園林城市(縣城)標準,20%左右的鎮達到國家園林城鎮標準。
到2030年,力爭全省50%左右的設市城市進入國家生態園林城市行列、60%左右的城市(縣城)達到國家園林城市(縣城)標準、40%左右的鎮達到國家園林城鎮標準。
居民出行 “300米見綠 500米見園”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大城鎮園林綠化養護、設施維護管理等經費投入并納入財政預算。建立健全園林綠化管理信息系統,推進城鎮園林綠化科學化、精細化、智能化管理。
按照居民出行“300米見綠、500米見園”的標準,持續推進綜合公園、專類公園、社區公園、“口袋”公園、“郵票”綠地和各類附屬綠地、防護綠地等建設,實現居民“推窗見綠、出門見景、就近逛園”。
通知還針對全省老舊小區綠化提升改造提出具體要求:增加植物配置和游憩、健身設施建設,提升綠地的生態效益和服務功能。同時,開展城市園林式居住區(單位)建設。
嚴守紅線 城市公園內禁設私人會所
通知還強調,要進一步加強城鎮園林綠地管控,嚴守城鎮綠地保護紅線,依法查處占綠毀綠、擅自改變綠地性質等違法行為。規范公園配套服務項目經營行為,嚴禁在城市公園內設立“私人會所”。
在推進城鎮海綿化改造和建設中,各地要綜合采取“滲滯蓄凈用排”等舉措。各地還要加大古樹名木保護力度,不得隨意移植大樹、更換城市行道樹。按照“有路就有樹,有樹就有蔭”的原則,深入推進林蔭路系統建設。(來源:王紀洪 江南都市報全媒體記者李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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