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島市政府新聞辦舉行發布會透露,《青島市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安全生產違章行為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出臺,并定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據統計,青島市每年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中,80%以上是從業人員違章作業所導致,因此,為了加強對從業人員違章行為的監督管理,防范違章行為的發生是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的關鍵。為此,青島市應急管理局成立專門小組,將如何加強全市從業人員安全生產違章行為監督管理作為立法重點,深入調查研究,起草完成了該《辦法》。目前,全國范圍內尚無任何省市出臺此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該《辦法》屬全國首創。
該《辦法》實施后,將對從業人員違章行為的查糾懲處形成長效機制,讓企業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從而幫助企業建立起查糾和懲處本單位從業人員違章特別是習慣性違章的有效制度和措施,對從業人員的習慣性違章形成震懾,形成違章必罰、違章必究的安全生產氛圍,從源頭上有效遏制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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