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無錫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公示專欄于2021年01月18日公示的《行政處罰公示 錫住建罰字〔2021〕第003號》顯示:南京第二道路排水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20106135292098P)施工的無錫太湖如院(XDG-2011-66地塊)項目幼兒園室外雨污水及道路工程存在如下問題:現場文明施工不到位,裸土覆蓋不到位,揚塵管控措施不到位。未按照揚塵污染防治方案采取防揚塵措施。違反了《江蘇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第五十六條第二款。依據《江蘇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第九十四條第(二)項,對該公司做出以下處罰:責令改正,并處罰款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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