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無錫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公示專欄于2021年01月18日公示的《行政處罰公示 錫住建罰字〔2021〕第005號》顯示:廣東名流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1900MA52M1DA5E)施工的無錫維尚家居科技有限公司二期新建廠房及倉儲辦公綜合用房項目(2-1期)II標段存在如下問題:1、場地內文明施工不到位,裸土揚塵防控措施不到位;2、2-1廠房汽車吊吊裝施工時,指揮人員王鵬無證指揮;3、該工程從2020年7月開工至今,現場未按規定配備相應的工程質量技術管理人員,兩名質量員未到崗履職,所有質量控制資料和保證資料質量員均為代簽字。
違反了《江蘇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第五十六條第二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和《無錫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第(四)項。依據《江蘇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第九十四條第(二)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第(七)項、《無錫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第(一)項,對該公司做出以下處罰:責令改正,并處罰款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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