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重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官網2021年2月05日公布的《重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對重慶遠香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違法行為的處理通報》(渝建軌道〔2021〕2號)顯示:重慶遠香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實施的遠洋九公子廊橋工程項目,未征得市軌道集團同意在軌道控制保護區內施工,并未制定軌道交通設施的安全保護方案,及未辦理保護方案備案手續,已施工完畢。該行為違反了《重慶市軌道交通條例》的有關規定,根據《重慶市軌道交通條例》第五十六條,對該公司處以罰款5.5萬元,并予以全市通報批評,記入開發企業不良行為信用信息。
以下為原文:
重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對重慶遠香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違法行為的處理通報
主城各區住房城鄉建委,兩江新區、經開區、高新區建管局,江津區、璧山區住房城鄉建委,各有關單位:
經查,重慶遠香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實施的遠洋九公子廊橋工程項目,未征得市軌道集團同意在軌道控制保護區內施工,并未制定軌道交通設施的安全保護方案,及未辦理保護方案備案手續,已施工完畢。該行為違反了《重慶市軌道交通條例》的有關規定,我委對此違法行為進行了依法查處。
為規范軌道交通控制保護區管理,保障軌道交通運營安全,根據《重慶市軌道交通條例》第五十六條規定,我委對重慶遠香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進行了行政處罰,處以罰款5.5萬元。并予以全市通報批評,記入開發企業不良行為信用信息。
全市在軌道交通控制保護區范圍內的項目建設及作業單位,要引以為戒,應當會同軌道建設或運營單位制定軌道交通設施的安全保護方案,并報市住房城鄉建委專項備案后,方可在軌道控制保護區內建設施工。各區縣住房城鄉建委要進一步加大監管和督促力度,積極配合軌道交通控制保護區各項管理工作,切實保障軌道交通設施安全。
特此通報。
重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021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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