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南京市生態環境局官網2021年3月1日公布的《2021年3月1日行政處罰公開(雨花臺區)》(寧環罰[2021]14017號)顯示:江蘇潤松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20114MA1YD6FR3D承建的龍西路小村安置房項目存在夜間施工作業未見審批手續的行為。該行為違反了《南京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第二十三條“在城市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內,除搶修、搶險作業外,夜間不得進行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施工作業。因生產工藝要求或者因特殊需要須晝夜連續作業的,施工單位必須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收到申請后七日內予以批復。”的規定。依據《南京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第三十四條第六項“違反本條例的,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依照下列規定給予處罰:(六)違反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規定,未經批準擅自進行施工作業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并處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的規定,決定對該公司作出以下處罰:1、責令立即改正違法行為;2、處罰款人民幣肆仟叁佰伍拾元整(¥435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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