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南京市生態環境局官網2021年3月2日公布的《2021年2月24日行政處罰公開(建鄴區)》(寧環罰〔2021〕05203號)顯示:2020年11月28日0時30分,上海公路橋梁(集團)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10000132318272U)在宜悅街沉井式停車設施建設項目一期工程工地上,在未取得夜間施工許可的情況下動用挖機、吊機等高噪聲設備進行土方、裝卸作業。上述行為造成環境噪聲污染。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條、《南京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第二十三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條規定,對該公司做出以下行政處罰:1.責令停止違法行為;2.罰款人民幣壹萬貳仟壹佰捌拾元整(¥121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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