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消費者權益日前夕,有無錫市民向江蘇廣電總臺·融媒體新聞中心反映,2019年前后,他們購買了當地盛唐樂享城負一樓商場的店鋪。不過現場看了之后才發現,所謂的店鋪其實只是開發商在商場圖紙上劃出的一個個小格子,而非有門有臉的實體店鋪。他們還發現整個商場被分割成了兩千多個小格子。時至今日,這些畫在圖紙上的“小格子”店鋪無法辦理產權證。那么,把一個商場切分銷售合法嗎?沒有產權證的店鋪又該如何處理呢?來看記者的調查。
【大商場被劃成小塊出售 產權證遲遲辦不了】
購房人樊先生告訴記者,他是2019年10月買的店鋪。當時,盛唐樂享城負一樓一萬八千多平方米的面積,已經全部租給了大潤發超市。銷售人員以此為賣點向購房人表示,如果購買了負一樓的店鋪,就可以長期整租給大潤發,收益有保障。
樊先生說:“銷售員說我們這個地方負一樓租給大潤發,簽了合同四十年,說生意還可以。你假如買我們負一樓的,回報率很高。”
不過所謂的店鋪,只是開發商在圖紙上劃出的一個個小格子。購房合同顯示,這些小格子面積最小的接近10平方米,最大的20平方米出頭,均價在兩萬五千元左右。由于負一樓商場整體租給了大潤發,所以里面實際上并沒有隔成一個個單獨的小店鋪。
樊先生說:“他把我領到下面找個地方,看你的店鋪就在這個位置。”
購房合同還約定,店鋪交付后120天內,開發商應當協助購房人辦理不動產權證,否則購房人有權退房。然而,開發商的承諾至今沒有兌現。
購房人周先生說:“銷售員說現在還在辦理之中。你還沒排到,因為人太多。”
在簽訂購房合同的同時,購房人還被要求簽了一份《商鋪委托管理合同》,將店鋪委托給開發商方面統一管理。委托管理合同約定,購房人第一年可以獲得總房價8%的收益,第二年起可以獲得總房價9%的收益。這些收益每半年一次,支付給購房人。不少購房人表示,2020年1月和7月,他們如約收到了收益金。然而到了今年1月,收益金斷供了。
周先生說:“本來是2021年一月初就是要打第三次的收益金,我等到1月20日也一直沒收到。”
【開發商竟出售虛擬店鋪 疑似還有一鋪多賣】
產權證到底能不能辦?收益金為什么不再支付?3月2日中午,記者陪著購房人來到盛唐樂享城營銷中心討說法。直到截稿,盛唐樂享城的開發企業--無錫新鴻坤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也沒有向記者做出回應。
在營銷中心,記者遇到了其他前來維權的購房人。一部分購房人透露,開發商賣給他們的不是產權店鋪,而僅僅是店鋪的收益權。簡而言之,這部分購房人買的是一個虛擬店鋪。
購房人陳先生說:“虛擬店鋪就是沒有產權證,只有收益。按期打錢給我。”
這些購房人碰頭之后發現,盛唐樂享城負一樓的店鋪疑似出現了“一鋪多賣”的情況。
購房人王女士說:“群里面有反映同號的,就是一個店鋪有兩個人。”
資料顯示,一名王姓購房人購買了1055和1056號兩個店鋪,然而,1055號店鋪同時又被一名帥姓業主購買,1056號店鋪則被一名祝姓業主購買。
【購房合同原來沒有備案 分割銷售屬于違規】
為了弄個究竟,3月2日下午,記者和購房人帶著相關合同,來到無錫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了解情況。
無錫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工作人員說:“這個不是網簽合同。開發商要簽網簽合同,要備案合同。這個不是,是草擬合同。”
原來,開發商和購房人簽訂的所謂購房合同,實際上是一個假的備案合同。隨后,記者和購房人又來到管理中心窗口查詢盛唐樂享城負一樓的產權情況。工作人員答復稱,負一樓商場只能作為一個整體對外出售,不能分割出售。也就是說,購房人所購買的小格子店鋪根本就辦不了產權證。
無錫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工作人員說:“一萬八千多平米是個整體,開發商自作主張分了小格出售。開發商銷售許可證上這一塊是個整體,有欺騙的性質在里面。”
更讓購房人意外的是,盛唐樂享城負一樓商場早就抵押給了另外兩家公司。
無錫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工作人員說:“2017年就抵押了,在購房者買之前就抵押了。”
【當地成立糾紛處置專班 公安部門已經介入】
接到購房人的投訴之后,盛唐樂享城所在的無錫市梁溪區成立了糾紛處置工作專班。3月4日下午,記者聯系上了專班工作人員。對方透露,經過初步了解,盛唐樂享城負一樓商場被分割成兩千份對外銷售。為了盡快查清事實,他們已經要求公安部門提前介入。
盛唐樂享城糾紛處置工作專班工作人員說:“提前介入就是看看能不能查詢到一些違法犯罪的依據、痕跡。如果涉及到違法,那么堅決要查處。”
對此律師提醒,購房人在購買住宅、商鋪之前,最好前往當地的主管部門,了解其產權辦理情況。另外,對于開發商銷售商場收益權的行為,律師表示,收益權很難脫離產權獨立存在,沒有產權而單獨購買所謂的收益權風險極大。
江蘇蘇博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吳波說:“所有權包括四項權益,也就是占有、收益、使用、處分,這四項權益合起來才叫完整的所有權。那么獨立于所有權以外的專屬的收益權,收益權的前提是所有權歸產權人所有。”
此外律師還表示,購房人可以直接起訴開發商,認定購房合同無效。要求開發商退還購房款,以挽回損失。
最新消息,3月7日,盛唐樂享城糾紛處置專班召開了見面溝通會,選派第三方機構入駐開發企業做審計,預計審計初步結果會在一個月左右提交。此外,司法部門已經介入,研判購房合同是否存在欺詐以及其他違規行為。同時,當地公安機關已經決定受理負一樓商場購房人的報案。產權購買者可以攜帶材料,于每周一到周四的下午兩點到五點,前往無錫市梁溪區黃巷派出所登記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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