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南京市生態環境局官網2021年3月15日公布的《2021年3月11日行政處罰公開(浦口區)》(寧環罰﹝2021﹞11011號)顯示:2020年12月28日23時22分,南京華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201116605869176)承建的位于南京市浦口區江浦街道文德路的珠江路、文德路、文德西路和建設路綜合整治提檔工程項目,未經生態環境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擅自使用移動式空壓機一臺、氣泵一臺和腳手架若干進行道路施工及出新噴漆施工作業。違反了《南京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第二十三條。根據《南京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第三十四條第六項,對該公司處罰如下:1、責令改正,給予警告;2、處罰款人民幣壹萬捌仟元整(¥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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