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重慶廣電總臺《第1眼》欄目近日報道,2019年,陳女士等業主購買了重慶華潤琨瑜府11幢2單元的商品房。陳女士說,買房時置業顧問介紹,這棟樓加上地下車庫,一共12層。可他們接房時卻發現,加上車庫,這棟樓一共有15層,房子竟然“長高了”,這讓陳女士等人無法接受。
購房合同上明明寫著,本商品房所在的樓層總共12層,并進一步解釋:12層為按照規定所需計算的所有層數。
可如今接房了,陳女士卻發現,頂樓變成了14樓,加上車庫一共有15層。
由于每層樓是2套房,算下以來一共新增了6套房。
“騙我們來買11層的房子,結果收房時變成15層,我們不愿意接受15層”,業主劉先生說,開發商事先也沒告知,一旦樓層增加,容積率等都變了,劉先生找到開發商,開發商說是合同寫錯了。
合同寫著12層,實際交付的確實15層,這背后究竟是什么原因呢?
隨后,記者撥通了華潤琨瑜府開發商一位工作人員的電話。
這位工作人員表示,由于11幢有兩個單元,一單元是12層樓,二單元是15層樓,要高出三層,由于合同網簽時,其中一個環節疏忽大意,所以把兩個單元搞混了,這才有了后面的誤會。
而發生這種誤會的業主只有幾戶人,其他業主的合同后來都糾正過來了。
對此,陳女士等人表示,既然開發商后來已經發現了問題,那么就應該及時給業主進行澄清,或者是補充說明,然而遺憾的是,開發商并沒有這樣做,直到接房之前,他們都一直蒙在鼓里。
另外樓層的總高,對買房者來說是一個很重要的指標,開發商的疏忽實際上已經構成了誤導。
陳女士要求按合同辦事,而王先生訴求是“想把房子退了”。
記者也咨詢了律師。律師認為,合同約定的樓層數和實際交付的樓層數不相一致,開發商合同存在違約行為。
“12層變成15層,導致了樓房的容積率增加,業主的居住舒適性降低,比如電梯會變得擁擠,因此開發商違約是非常明顯的,業主有權要求開發商給予一定經濟補償,如果雙方不能協商一致,那么只能向法院提起訴訟”,律師表示。
目前,陳女士等人也準備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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