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行為違反了《南京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第二十三條,依據《南京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第三十四條第(六)項,對該公司做出如下處罰:1、立即停止違法施工行為;2、分別罰款人民幣伍仟玖佰柒拾元整(¥5970元整)、壹萬零伍佰陸拾元整(¥10560元整)、壹萬貳仟壹佰捌拾元整(¥12180元整),合計287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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